关于举办2015“寻找好歌手”演唱大赛活动的通知
发布:2015-08-06 13:15 来源:普陀数字文化馆 作者:ptwhg 点击: 次
舟普文体广发〔2015〕28号
舟山市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
关于举办2015“寻找好歌手”演唱大赛活动的通知
各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,挖掘和培养优秀声乐表演艺术人才,展示广大市民热爱艺术、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,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,进一步打造“欢乐海洋”文体活动品牌。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在9月举办梦随心“声”—2015“寻找好歌手”演唱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
承办单位:普陀区文化馆
二、活动主题
梦随心“声”
三、参赛范围
本次大赛面向全市怀揣音乐梦想、热爱唱歌的各界人士,年龄在16周岁以上。群文系统的声乐干部谢绝参加本次大赛。
四、参赛要求
(一)所选歌曲必须积极向上,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及能够展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。
(二)演唱形式为独唱、合唱、小组唱等,演唱风格不限,美声、民族、通俗等均可。
(三)伴奏音乐、服装以及所需道具由选手自行准备。
(四)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,演唱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,并根据各阶段主题选取相应的曲目。
(五)本次大赛参赛选手以抽签方式进入比赛序列。
五、活动安排
(一)报名阶段
本次大赛除镇(街道)组织外,也接受本市各大院校、各艺术培训机构、各企业等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。参赛对象须在报名截止日:9月15日前就近到各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进行报名登记;也可到普陀区文化馆二楼“寻找好歌手”演唱大赛报名处报名登记,咨询热线3805687,陈老师15105800880,也可登陆网站下载电子报名表进行报名,直接发送至邮箱595888776@qq.com。此外,也可以通过关注官方微信“普陀公共文化”,编辑个人报名信息发送至该平台;还可以在海选赛比赛现场进行现场报名。参赛选手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包括:参赛报名表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比赛阶段
1.海选赛(9月下旬),本轮比赛以“致经典”为主题,通过演绎经典,用最真挚的声音唤醒大众对经典老歌的记忆。比赛由专业评委采用打分制形式决定选手比赛成绩(按平均分计算),按照分数排名取前30名进入复赛。另设单场最佳歌手,由评委组投票产生,以单场得票最高者当选。
2.复赛(10月中旬),本轮比赛以“致大海”为主题,参赛者演唱与大海相关的歌曲,表达人们对大海的感恩敬畏之情。比赛由5名专业评委采用打分制形式决定选手比赛成绩(按平均分计算),共取18名,设人气直通卡晋级名额2名,其余16名按分数高低依次晋级。
3.决赛(10月中旬);本轮比赛以“致幸福”为主题,参赛者通过演唱歌颂幸福生活的歌曲,唱出心中的梦想,唱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。决赛由7名专业评委采用打分制形式决定选手比赛成绩(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,再取平均分)。决赛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若干名,另设“最具人气歌手”奖。
(三)其他事项
1.人气直通卡投票细则:
参与时间:参加复赛的所有歌手经过抽签并确定演出顺序号以后,开通“普陀公共文化”微信平台复赛投票通道,复赛现场宣布投票通道关闭。
参与方式:关注普陀公共文化微信平台,编辑“投票”发送至微信平台,进入复赛投票页面给自己支持的参赛歌手投票,限定一个微信号只能投一次票。人气前二名可直接进入决赛。
2.“最具人气歌手”投票细则:
参与时间:参加决赛的所有歌手经过抽签并确定演出顺序号以后,开通“普陀公共文化”微信平台决赛投票通道,决赛现场宣布投票通道关闭。
参与方式:关注普陀公共文化微信平台,编辑“投票”发送至微信平台,进入决赛投票页面给自己支持的参赛歌手投票,限定一个微信号只能投一次票。票数最高者即可获“最具人气歌手”奖。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镇、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将“寻找好歌手”演唱大赛活动作为2015年度文化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,组织专门力量,精心组织实施。同时区文化部门根据各镇(街道)、院校、企业等相关单位组织情况设立优秀组织达人奖,给予适当奖励。
(二)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各镇、街道综合文化站要根据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,挖掘各行各业的优秀民间歌手,鼓励引导他们参与本次活动。
(三)加强宣传,营造声势。各镇、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创新宣传报道的方式方法,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,通过多种载体途径,生动展示开展“寻找好歌手”的工作举措、经验成效,确保活动有效推进。
附件:梦随心“声”寻找好歌手演唱大赛报名表
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
2015年8月7日
普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印发
